简  

网上预约系统服务条款

 

第一条 同意接受条款

1.1 为保障用户的权益,请于登记使用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预约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前,详细阅览以下规定。一旦用户登记使用本服务,即表示同意并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第二条 服务简介

2.1 使用预约服务,你须输入申请人的(头4位)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可收发whatsapp的香港手机号码。

2.2 每名申请人每次只能预约1个时段,申请人须于指定时间到办证中心凭预约登记编号取筹办理申请。

2.3 如若需要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纪录时,请输入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及手机号码。

2.4 若申请人未能依时于预约时间到指定的办证门市办理申请,请于预约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该预约。


第三条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定项下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用户违反本协定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  用户不按预约的日期、时间或地点到办;
3.2 于办证中心取筹时,将核对申请人在使用本服务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申请人的证件,如不符,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取筹给申请人。


第四条 收集个人资料及私隐政策声明

4.1 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尊重和保护个人资料的私隐,并会贯彻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原则及规定,处理及使用用户的个人资料。

4.2 本服务所收集用户的个人资料会用于处理用户通过本服务办理「免试换领或续领内地驾驶执照」事宜。本服务不会向未达法定成年人年龄的人士收集个人资料

4.3 当用户通过本服务领取办证筹时,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会将客户的个人资料传送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服务厅(车管所分厅)以确认及安排处理办证事项,并会将用户于预约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4.4 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会尽一切合理的努力确保持有的个人资料均储存于可靠安全的地方,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可将本服务所收集的个人资料提供或交予处理此类证件相关或允许人士。未经用户同意,香港工联会跨境通联服务中心不会利用用户提供的个人联络信息,通知用户其他预订或交易的执行情况及有关产品宣传信息。